河南省鹿邑县县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经县政府同意,2017年继续实施鹿邑县县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特招4556银河国际校毕业生招聘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全县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县级人民医院、县级中医院、县中心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控中心,乡镇卫生院)。
二、基本条件和招聘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及专业要求;
(四)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届和往届4556银河国际校除护理专业外的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报考时不受毕业年限、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护理专业年龄不超过28岁(198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志愿到县及县级以下农村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6年,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近5年内曾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已被“51111”工程和往年“369”工程招聘中录取的人员(包括没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事业单位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学历要求及招聘专业
(一)研究生学历招聘专业:临床医学。
(二)本科学历招聘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预防医学和医学信息管理等九个专业。
(三)专科学历招聘专业: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护理学四个专业。
(四)报考县级人民医院、县级中医院、县中心医院、县级妇幼保健院、县级疾控中心需本科学历以上(报考县人民医院需二本以上学历);报考乡镇卫生院需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需同时具有护士资格证)。
(五)各专业第一学历要求均为全日制学历,不包括自学、在职学历教育等。
四、招聘计划
全县共招聘医院公招145名。分县乡两级。
(一)县级医疗机构共28名。临床医学研究生2名。本科生26名(临床医学16人,中西医结合1人,医学影像技术2人,医学检验技术2人,预防医学5人)。
(二)乡级医疗机构87人。本科生53名(临床医学15人,口腔医学1人,中医学4人,中西医结合3人,医学影像技术4人,医学检验技术5人,护理学18人,医学信息管理3人);
专科生64名(临床医学23人,医学影像技术7人,医学检验技术4人、护理学30人)
五、招聘方式和程序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事业单位管理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县人社局、县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8月21日--8月30日(上午9:00-下午6:00)
2.报名地点:鹿邑县卫计委办公楼6楼东人事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县级或乡级一个岗位(专业)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学历学位认证书、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资料。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报考时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审验合格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同时提交本人填写的《鹿邑县县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特招4556银河国际校毕业生报名表》一式2份(需网上邮箱自行下载,A4纸打印,邮箱lywjw369@126.com,密码ABC123)。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在鹿邑县政府网站公告。
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科目内容为:医疗卫生及相关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满分均为100分,研究生报考县级、本科生报考乡镇卫生院岗位者免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招聘10名以下专业的按1:2的比例进行。
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3:1的,属紧缺专业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普通专业,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3:1的比例重新确定招聘计划人数(四舍五入)。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面试具体地点、时间等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四)录取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相关规定进行调查,调查核实后取消录取资格,录取人员不在递补。
六、待遇保障
(一)经费补助。省级财政对特招的研究生、本科生按大学期间费用给予补偿性补助,标准为:研究生每人每年9500元,补助3年;本科生每人每年6000元,补助5年。补偿经费在服务期内分年度拨付。
(二)纳入编制管理。用人单位有空编的,要优先解决特招生的入编问题,不受服务期限限制;用人单位没有空编的,可在县事业编制总量内,按照“特需特办、人编对号、人留编留、人去编销”的原则,将特招研究生、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以及取得医学本科学历的特招专科生纳入人才编制管理,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实行“县招乡用、县乡联动”管理,既可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也可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编制管理,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三)福利待遇
1.对于纳入编制和岗位管理的特招生,所在单位为其发放绩效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
2.对于服务期间的特招生,纳入单位正式人员岗位管理,实行同工同酬,财政按差供人员标准补助。
3.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在日后晋升职称时,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务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4.对特招到乡镇卫生院的本科生、专科生,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
七、履约要求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含按国家规定参加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及时安排上岗。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1.此次特招毕业生报名、考试、体检、考察不收任何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代理机构组织相关考试培训工作,不发布考试大纲,也不指定复习资料。
2.考生登记时请注意留取经常使用的通讯方式,保持通讯畅通,凡因个人通讯原因联系不到本人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机会,后果自负。
3.鹿邑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luyi.gov.cn)为本次公开特招工作指定网站,有关考试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
咨询电话:0394-7973993。